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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守则

必须 切勿
掌握基本泳术,能穿着衣服游泳最少五十米。 随意弃船,以游泳方式回岸。
接受正确训练及掌握基本技巧,对使用的器材有基本认识,在启航前检查船艇的助浮装置。 在遇到意外时惊慌。
正确穿着救生衣/助浮衣和包跟及包趾胶鞋,穿着适合水上活动的泳衣、泳裤、太阳帽、轻便透气及略为贴身的长袖外衣。 超载、随意改变船艇上的预调装置。
掌握正确的求救方法,带备防水哨子或流动电话。 高估自己的技术及体能,逞强好胜。
经常保持警觉,留意天气及海面的变化。 在视野不清、水流湍急或吹离岸强风而没有屏障的环境下进行活动。
有充分休息,补充足够水份,保留体力回航,留意防晒或保暖。 在水深不明的水域进行覆舟练习。
留意海面的交通情况及可进行活动的安全范围。 低估离岸水域的天气及海面的变化。
结伴进行水上活动,互相照应。 与高速船只在同一水域进行水上活动。
将你的目的地、回程时间及同伴的联络方法通知可靠人士。 在疲倦、饥饿或过饱时进行水上活动。
远离航道、系泊区及捕鱼的船只。 在有任何怀疑的情况下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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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图: 版权|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