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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预订程序适用于预订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包括高尔夫球发球练习场、练习草坪、运动攀登设施、绳网阵及射箭暨门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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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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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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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持有人或康文署「康体通」用户可透过下列途径在使用日期前30天内预订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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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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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的团体可预订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团体负责人请填妥申请表格,然后交回、寄回或传真至屯门康乐体育中心。中心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并根据预订场地守则分配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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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订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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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天文台悬挂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3号或以上风球、其他恶劣天气、任何无法预见的情况、管理人员因安全理由或场地运作需要而认为康体设施不宜使用时,屯门康乐体育中心设施即会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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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租用高尔夫球设施,除递交特定的申请表(可于此处下载,表格编号LCS 189)外,并须一并递交已填妥的设备附件(可于此处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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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除上述注意事项1及2外,其他详情请参考「收费康体设施的预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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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门康乐体育中心各项设施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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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尔夫球设施 |
| 1. |
海外证书须由香港有关体育总会核实。租用人/使用者须在使用设施前经场地职员核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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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除非获得场地管理人员许可,否则未满5岁的儿童不得进入高尔夫球练习场/练习草坪。5至12岁的儿童则必须由成人陪同,方可进入高尔夫球练习场/练习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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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如使用练习草坪,所有使用者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 (a) |
持有康文署发出的练习草坪使用证;或 |
| (b) |
为香港职业高尔夫球协会会员或具备同等资格;或 |
| (c) |
持有香港高尔夫球总会发出的有效差点证明或同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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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在进行团体训练时,担任教练者须为香港职业高尔夫球协会会员或具备同等资格。除非获得康文署许可,否则教练与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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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攀登设施 |
| 1. |
海外证书须经由本港有关体育总会核实。租用人/使用者须在使用设施前经场地职员核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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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所有使用攀登墙的人士必须在使用该设施前检查自己的器材及安全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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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租用人/使用者应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确保安全;而所有安全器材及步骤也须符合体育总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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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攀登墙每线每次只准一名使用者攀登,而另一名使用者须一直充当其防护者,以策安全。单独使用攀登墙的人士必须持有体育总会签发的认可及有效的二级或以上运动攀登训练证书,并由具有同等或以上资格的人士陪同,方可使用攀登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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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使用攀登墙的团体(攀登墙最多可容纳20名使用者在安全垫范围内,每线每次最多可容纳六名使用者),必须确保活动进行时,最少有一名持有认可及有效的教练证的教练及一名持有认可及有效的二级运动攀登训练证书的助教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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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除非事先取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使用者不得更改已设定的路线。路线如有任何更改,必须由体育总会推荐/批准的合资格人士进行,并在预订节数结束前把曾更改的路线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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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绳网阵 |
| 1. |
海外证书须经由本港有关体育总会核实。租用人/使用者须在使用设施前经场地职员核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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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所有使用绳网阵的人士必须在使用该设施前检查自己的器材及安全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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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租用人/使用者应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确保安全;而所有安全器材及步骤也须符合体育总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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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租用人士必须确保活动进行时,最少有一名具备认可教练证书的教练及一名助教在场。除非获得康文署许可,否则教练与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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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箭场 |
| 1. |
海外证书须经由本港有关体育总会核实。租用人/使用者须在使用设施前经场地职员核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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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所有使用射箭场的人士必须在使用该设施前检查自己的器材及安全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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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租用人/使用者应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确保安全;而所有安全器材及步骤也须符合体育总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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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租用人士必须确保活动进行时,最少有一名具备认可教练证书的教练在场。除非获得康文署许可,否则教练与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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