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游泳人士手册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简介
水上安全指引
公众泳滩
公众游泳池
康乐文化署
 
[一般安全守则] [公众泳滩安全守则] [避免鲨鱼袭击的安全指引] [卫生指引]
健康指引
图: 1 前往公众游泳池前,如感到不适,有匏呕、发烧、感冒、红眼症或皮肤感染的征状,请勿游泳,并应尽早求医。
图: 2 高龄游泳人士应定期检查身体。
图: 3 如在游泳后皮肤痕痒、双眼不适、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身体不适,应立即去看医生。
图: 4 日光浴人士宜采取下列防护措施,以免皮肤和眼睛受紫外线损害:
  图: 4-1 载上太阳帽。
  图: 4-2 在泳衣上加穿清洁的白底T恤。
  图: 4-3 配载能吸收紫外线的太阳眼镜。
  图: 4-4 避免长时间受阳光照射。
  图: 4-5 重复涂抹防晒系数15或以上的太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