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拔运动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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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区在地区透过公开选拔形式,以甄选符合第二届全港运动会(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参加选拔的人士,必须符合港运会的参赛资格及持有大会认可的成绩证明,并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夹附有关成绩证明的报名表。各项比赛的公开选拔方法如下:

(i) 田径比赛
 

由各区公开招募有兴趣代表该区参加第二届港运会的地区运动员,根据大会认可的成绩以选拔最佳成绩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报名表,同时夹附下列比赛的认可成绩证明:

  1. 由康文署主办的2008/09年度地区田径赛
  2. 香港田径联赛2008第一至四回合
  3. 香港田径联赛2008(决赛)暨锦标赛
  4. 二零零八年度香港青少年分龄田径赛─赛事一至三
  5. 国际田联世界田径日及公开赛2008
  6. 2007至2008年度校际田径锦标赛(第一组)
  7. 公民全港青少年田径锦标赛2008
  8. 第四十七届大专周年陆运会
  9. 2008香港田径公开赛
  10. 2008香港城市田径锦标赛
  11. 屈臣氏田径会周年大赛2008
  12. 南华体育会第六十二届全港学界田径运动会

各区只接受申请者在个人项目取得的成绩,而接力项目则由各区选出100米和400米项目最佳成绩的运动员组队参赛。

   
(ii) 游泳比赛
 

由各区公开招募有兴趣代表该区参加第二届港运会的地区运动员,根据大会认可的成绩以选拔最佳成绩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报名表,同时夹附下列比赛的认可成绩证明:

  1. 由康文署主办的2008/09年度地区游泳比赛
  2. 2008年第四届香港国际公开游泳锦标赛
  3. 2008年长池分龄游泳锦标赛
  4. 2008年长池分龄游泳比赛
  5. 2008年春季先进游泳锦标赛
  6. 2008年夏季先进游泳锦标赛
  7. 2008年周年先进游泳锦标赛
  8. 2008年冬季先进游泳锦标赛
  9. 第四十七届港澳埠际赛
  10. 2008/2009年度学界游泳锦标赛(第一组)

各区只接受申请者在个人项目取得的成绩,而接力项目则由各区选出50米自由式、50米胸泳、50米背泳和50米蝶泳最佳成绩的运动员组队参赛。

   
(iii) 羽毛球比赛
 

由各区举办地区羽毛球选拔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报名表,同时夹附下列比赛的认可成绩证明:

  1. 由康文署主办2008/09年度地区羽毛球赛首4名优胜者;
  2. 香港羽毛球总会2008/09球员评级表中,任何一项(单打/双打/混双)评为A级的运动员;
  3. 2007年及2008年中银香港全港羽毛球锦标赛,高级组及中级组首8名优胜者;
  4. 2007年及2008年中银香港全港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19岁以下组别(即2007年的88年组,2008年的89-92年组)首8名优胜者;
  5. 2007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香港羽毛球队代表;
  6. 2007-2008年度全港学界精英羽毛球比赛首8名优胜者。
个人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
名额 每项目16名/队(康文署地区羽毛球赛的优胜者占4名/队;其余上述认可资格的参加者占12名/队)。如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出名额,各分区会因应情况增加名额。

队际项目则由各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iv) 乒乓球比赛
 

由各区举办地区乒乓球选拔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报名表,同时夹附下列比赛的认可成绩证明:-

  1. 由康文署主办的2008/09年度地区乒乓球赛首4名优胜者;
  2. 香港乒乓总会的排名运动员4名(以向该区递交申请人/队排名最高4名/队;双打项目以2名运动员在单打排名榜所得积分总和定排名,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的最新排名榜为准);
  3. 2007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香港乒乓球队代表;
  4. 2007-2008年度全港学界精英乒乓球比赛首8名优胜者。
个人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
名额 每项目16名/队(康文署地区乒乓球赛的优胜者占4名/队, 香港乒乓总会的排名运动员4名/队;其余上述认可资格的参加者占8名/队)。如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出名额,各分区会因应情况增加名额。

队际项目则由各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v) 网球比赛
 

通过康文署举办的地区网球赛,甄选各组最佳成绩并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如该项目多于一个年龄组别,则由各年龄组别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最佳成绩的首2名/队运动员再进行比赛,以选出该项目的优胜者代表该区参赛。队际项目则由地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有关以上5个体育比赛项目(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和网球比赛),如各区未能通过有关选拔方法选出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出赛,则会于该区举办一个公开赛接受所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人士报名参加。每个项目的名额为8名,以抽签方法分配。

 

(vi) 篮球比赛
  由各区举办一个公开的港运会地区篮球选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队伍代表该区参赛。参赛名额为男、女子组各8队,其中2队名额为康文署举办的地区篮球赛符合参赛资格(至少有6名队员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而成绩最佳的2队,其余6队名额则以抽签方法分配。优胜队伍将代表该区在港运会参赛。凡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在该区指定日期内组队向所属分区递交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