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
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活动室/舞蹈室/游戏室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1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
| ii. |
面积100平方米或以上的活动室/舞蹈室/游戏室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3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
| iii. |
室内篮球场/投球场/排球场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7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
| iv. |
健身室设施
租用人必须是已登记的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 |
| v. |
运动攀登墙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由有关体育总会签发的认可及有效二级或以上运动攀登训练证书,并由最少1名具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士陪同使用该设施。 |
| vi. |
高尔夫球练习草坪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的相关活动资历证明。 |
| vii. |
水上活动中心艇只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的相关活动资历证明。未满14岁的使用人,其家长/监护人或经家长/监护人授权者须同时租用艇只及陪同一起进行水上活动。 |
| viii. |
屯门康乐体育中心绳网阵和射箭场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9人同时使用该设施,其中须包括最少1名认可相关资历的教练(绳网阵须另加1名助教)在场指导。该名教练须出示其持有的认可相关教练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