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二零零八年香港花卉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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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用康乐设施计划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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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
租用人必须为所预订康乐设施的使用人之一。在使用设施前,租用人必须出示其身分证明文件、有效的用场许可证和认可资历证明(如有需要),以供核对。
(二)
所有康乐设施只可用作有关设施的指定用途。
(三)
所有康乐设施使用人均须遵守现行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
(四)
团体预订康乐设施的程序维持不变,并须如常缴付场租。
(五)
为了善用资源和保障使用者的安全,租用人在使用下列康乐设施时,必须确保用场人数及/或资历符合有关的指定要求,否则康文署保留权利将已预订的康乐设施即场分配给其他人士使用。
i. 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活动室/舞蹈室/游戏室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1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ii. 面积100平方米或以上的活动室/舞蹈室/游戏室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3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iii. 室内篮球场/投球场/排球场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7人同时使用该设施。
iv. 健身室设施
租用人必须是已登记的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
v. 运动攀登墙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由有关体育总会签发的认可及有效二级或以上运动攀登训练证书,并由最少1名具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士陪同使用该设施。
vi. 高尔夫球练习草坪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的相关活动资历证明
vii. 水上活动中心艇只
租用人必须出示其持有的相关活动资历证明。未满14岁的使用人,其家长/监护人或经家长/监护人授权者须同时租用艇只及陪同一起进行水上活动。
viii. 屯门康乐体育中心绳网阵和射箭场
租用人必须最少与9人同时使用该设施,其中须包括最少1名认可相关资历的教练(绳网阵须另加1名助教)在场指导。该名教练须出示其持有的认可相关教练证明文件。
(六)
康乐设施如因恶劣天气或场地运作问题而未能供租用人使用,均不会安排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