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提醒公众切勿在康文署场地喂雀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简介
公园游人
饲养的禽鸟
署方及员工
与相关组织联系
返回康文署
* 公园游人
  • 本 署 已 在 辖 下 公 园 的 当 眼 处 张 贴 告 示 , 劝 喻 公 众 人 士 不 要 喂 饲 雀 鸟 及 避 免 与 雀 鸟 或 其 粪 便 接 触 。

  • 本 署 员 工 亦 会 加 强 巡 视 及 劝 喻 市 民 不 要 喂 饲 本 署 饲 养 的 雀 鸟 或 外 来 的 野 雀 ; 若 经 屡 劝 仍 违 规 , 本 署 会 根 据 法 例 采 取 检 控 行 动 。

*
 
2005|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