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香港公园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香港公园
*
最新消息
背景
开放时间
交通工具
公园平面图
联络我们
设施
专题设施
清晨观鸟汇聚
教育推广活动和导赏服务
公园内其他设施
其他公园
康乐事务
返回康文署
教育推广活动和导赏服务
 

2008年暑期活动 ─
香港公园温室及观鸟园导赏
导赏活动守则

* 简介   * 导赏活动守则   * 导赏活动时间表  
* 导赏活动申请表格  
 
 
1. 倘遇下列情况,参观活动将会取消:
 (a) 教育统筹局局长透过电台及电视台公布,所有学校因天气恶劣(例如台风或暴雨)而停课;
 (b) 已发出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c) 已发出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d) 已发出雷暴预报/警告;或
 (e) 空气污染指数或预测指数高于200。
2.  学生须于指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
3.  如情况许可,学校可于参观后留在公园内继续进行其他活动。
4.  每校的参观人数最少为30人,最多不超过45人;最少有两位教师带领。
5.  学校须自行负责学生的安全和安排交通。
6.  参观时不得使用扩音器,以免骚扰公园内的游人和动物。
7.  学生宜携带水壶盛载饮品,以保持场地清洁。
8.  学生宜穿着长裤,带备太阳帽、雨衣及防蚊油/膏。
9. 学生不应追逐喧哗。
10. 在参观活动举行前,学校应参阅学校通告的所有有关规则及教育统筹局最新编印的《户外活动指引》。教师也须向学生介绍该项参观活动的目的及应遵守的规则/指引。


2003| 重要告示修订日期 :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