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赞助类别 | 最低赞助额 | 接受赞助的项目 | 赞助者可享权益 |
(A) 冠名赞助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 | 港币500,000元 (现金) | 整个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包括全部十四个比赛项目和综合颁奖典礼 |
- 赞助机构可获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包括全部十四个比赛项目和综合颁奖典礼)的独家赞助权。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将以赞助机构的名称命名。
- 赞助机构的名称将会刊载于下列宣传物品上 -
- 有关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宣传印刷品,包括:
- 宣传海报;
- 宣传横额;
- 宣传小册子;
- 每个比赛项目的赛事横额;
- 每个比赛项目的章程;
- 每个比赛项目中颁发给得奖者的奖品/奖状;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综合颁奖典礼的场刊;以及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网页。
- 赞助机构可在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比赛进行期间,在每个比赛场地内悬挂两幅由赞助机构提供的机构或产品宣传横额(10米x 1米)和两块机构或产品的宣传板(小于0.7米x 1.7米)。
- 赞助机构的代表将获邀出席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综合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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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如有多于一间机构同时有意为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提供冠名赞助,本署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冠名赞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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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助类别 | 最低赞助额 | 接受赞助的项目 | 赞助者可享权益 |
(B)冠名赞助每个比赛项目 | 每个比赛项目港币100,000元(现金) | 共有十四个比赛项目, 包括:
游泳、田径、长跑、室内赛艇、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七人小型足球、 十一人足球、排球、 篮球、桌球、保龄球,以及动感传真摄影比赛。
| - 赞助机构可获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中个别比赛项目的独家赞助权。
- 所赞助的比赛项目将以赞助机构的名称命名。
- 赞助机构的名称将会刊载于下列宣传物品上 -
- 有关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宣传印刷品,包括:
- 宣传海报;
- 宣传横额;
- 宣传小册子;
- 所赞助的比赛项目的赛事横额;
- 所赞助的比赛项目的章程;
- 在所赞助的比赛项目中颁发给得奖者的奖品/奖状;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综合颁奖典礼的场刊;以及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网页。
- 赞助机构可在其赞助的比赛项目进行期间(动感传真摄影比赛则在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综合颁奖典礼进行时),在比赛场地内悬挂两幅由赞助机构提供的机构或产品宣传横额(10米x 1米)和两块机构或产品的宣传板(小于0.7米x 1.7米)。
- 赞助机构的代表将获邀出席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综合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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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如有多于一间机构有意就同一比赛项目提供冠名赞助,本署会以抽签方式决定该项目的冠名赞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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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助类别 | 最低赞助额 | 接受赞助的项目 | 赞助者可享权益 |
(C) 部分赞助(每个比赛项目) |
每个比赛项目港币7,000元或以上 (现金或等值物品)
| 各个比赛项目包括:
游泳、田径、桌球、室内赛艇、保龄球、乒乓球,以及动感传真摄影比赛。
| - 赞助机构的名称将会刊载于下列宣传物品上 -
- 所赞助的比赛项目的赛事横额;
- 所赞助的比赛项目的章程;
- 小册子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综合颁奖典礼的场刊;以及
- 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网页。
- 赞助机构可在其赞助的比赛项目进行期间(动感传真摄影比赛则在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综合颁奖典礼进行时),在比赛场地内悬挂一幅由赞助机构提供的机构或产品宣传横额(4米x 1米)。
- 赞助机构的代表将获邀出席工商机构运动会2006的综合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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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比赛项目港币10,000元或以上 (现金或等值物品)
| 七人小型足球、羽毛球、长跑、网球和排球 |
每个比赛项目港币20,000元或以上 (现金或等值物品)
| 十一人足球、篮球 |
| 备注: | 本署并不接受烟酒商赞助,所有赞助礼品须配合活动主题及气氛。 |
| 查询: |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二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大型活动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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