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成员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委任
委员任期由2012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19日
查询:
新界沙田排头街1至3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5楼
专责小组
电话:
2601 7302
主席
钱大康教授,B.B.S.,J.P.
委员
陈丽霞女士
陈幼南博士
周海峰教授
陈昭容女士
郑丽恩女士
郑绍远教授
朱明中教授
叶豪盛教授
刘少坤女士
李乐诗博士,M.H.
李伟才博士
李昕女士
黄远辉先生,J.P.
杨伟雄先生
秘书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总行政主任(文化)特别职务
职权范围
就下列事宜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提供意见:
检讨科学博物馆的定位;
制订博物馆的业务发展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搜集藏品、筹办展览、进行研究计划、制订措施和提供诱因,以进行筹款、争取赞助,以及与公司和其他机构建立伙伴关系;
制订市场推广和宣传策略,在本地、内地及海外地方推广博物馆节目和活动,以便为每一所主要博物馆清晰定位、建立形象,以及增加观众人数;
制订社区参与策略,让社区更积极参与博物馆活动,以及与有关各方(例如本地艺术家、收藏家、本地及海外博物馆、文化团体和教育机构等)更紧密合作;
制订措施提高公共博物馆的运作效率和问责性;以及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建议的其他策略或措施。
2011 © |
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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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