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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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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委任
委员任期由2012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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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 |
新界沙田排头街1至3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5楼
专责小组 |
| 电话: |
2601 7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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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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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步谦博士,B.B.S.,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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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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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崇勋先生,M.H.
张倩仪女士
庄绮雯女士
何培斌教授,J.P.
何佩然教授
简永桢先生
刘智鹏博士
吕烈丹教授
吕大乐教授
倪以理先生
沈旭晖博士
邓淑德女士
丁新豹博士
袁文俊博士,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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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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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总行政主任(文化)特别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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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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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下列事宜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提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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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讨历史博物馆的定位;
- 制订博物馆的业务发展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搜集藏品、筹办展览、进行研究计划、制订措施和提供诱因,以进行筹款、争取赞助,以及与公司和其他机构建立伙伴关系;
- 制订市场推广和宣传策略,在本地、内地及海外地方推广博物馆节目和活动,以便为每一所主要博物馆清晰定位、建立形象,以及增加观众人数;
- 制订社区参与策略,让社区更积极参与博物馆活动,以及与有关各方(例如本地艺术家、收藏家、本地及海外博物馆、文化团体和教育机构等)更紧密合作;
- 制订措施提高公共博物馆的运作效率和问责性;以及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建议的其他策略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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