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先进运动会 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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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田径、桌球、独木舟、单车、冰球、赛艇、帆船、滑冰、运动攀登、保龄球、举重健力、滑浪风帆和联校专项训练计划的活动或训练课程外,参与学校体育推广计划的学校须自行安排场地,并宜尽量使用校内场地。另外,学校亦可透过康文署康乐场地免费使用计划,申请使用邻近的康文署辖下体育馆的主场、活动室和壁球场等。可供学校免费使用场地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七月份和八月份除外)上午七时至下午五时。有关免费使用场地计划的资料,可致电康文署各分区办事处查询(查询电话请浏览康文署网页http://www.lcsd.gov.hk)。


 
       

2007|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