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先进运动会 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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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页顶 此计划的服务对象是学校老师、中学生或学生家长,目的是为培训体育教练、体育行政人员及活动筹划人员的专才,以便在学校或体育总会举办的体育活动中执行义务工作。康文署会颁发证书予热心服务的学员,以兹鼓励。
活动对象: 中学生、教师、家长。
内容简介: 内容包括下列五项,括号内的数字是课程时数:
       
  (甲) 运动行政: 筹办体育比赛及体育运动的行政工作(6-8)
  (乙) 运动裁判: 篮球(31)、足球(8)、排球(20)、羽毛球(12)、田径(15)
      (备注: * 排球裁判班的学员,如能在完成训练后累积排总指定的服务时数, 可获推荐参加排总举办的初级裁判班。)
  (丙) 运动指导员: *篮球(16)、足球(20)、排球(20)、羽毛球(21)、乒乓球(20)、
剑击(20)、赛艇(4)
      (备注: * 篮球指导员班的学员,如能在完成训练后通过篮总的测试, 将可获篮总颁发一级教练预备证书,并可能获篮总邀请出任助教。)
  (丁) 赛 务: 体育舞蹈(8)
  (戊) 运动讲座及义工管理工作坊:本署会定期举办不同的运动讲座及工作坊,包括 运动科学、运动违禁药新知、运动创伤、义务工作分享会及带领义务工作小组 的基本技巧等。(3-6)
       
  学员受训后须在学校、体育总会或机构参与义务体育工作,并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所有 章级规定的服务时数,在学员提供服务期间,学校须委任一名教师指导,并在「运动 领袖计划服务纪录册」记录服务时数,作为申请下列证书之用。
  各证书所要求的服务时数及申请时限如下:
 
服务类别 各章级证书要求服务时数(小时)及申请时限
一年内服务时数 两年内服务时数 三年内服务时数
基本
运动行政 20 20 40 40
运动裁判 10 10 20 20
运动指导员 20 20 40 40
注:
运动领袖必须取得下一级的证书后,再累积所需时数,才可申请高一级的证书。
       
日期:

各项运动领袖训练班于每年 7、 8月期间举行 (田径裁判训练班将分别 10及 11月期间举行 ) ,有关资料请参阅另行寄往学校的章程及上课时间表。

教练: 由体育总会推荐具经验之教练或导师担任。
费用:

参加运动裁判班或指导员班,每人 80元 (包括必修的运动行政班费用 ),只参加运动行政班,每人 40元。( 家长和老师以每项课程计收费为 $80元)

参加办法:

将填妥的报名表【 运动领袖计划报名表】,传真 (传真号码: 2684 9076)或邮寄回沙田排头街 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大楼 1楼 学校体育推广小组。

查询电话:

2601 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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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