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先进运动会 2007/08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
最新消息
关于学校体育推广计划
活动申请指引
运动奖励计划
运动教育计划
简易运动计划
外展教练计划
联校专项训练计划
运动领袖计划
简介
运动领袖通讯
运动领袖计划大使
下载区
运动章别奖励计划
学校资讯
比赛资讯
下载资讯
返回康文署
  运动领袖计划
运动领袖通讯 运动领袖计划大使 下载区
 
       
  返回页顶 此计划的目的是培训体育教练、体育行政人员及活动筹划人员,以便在学校、体育总会或康文署举办的体育活动中参与义务工作。这项计划欢迎学校老师、中学生或学生家长参加,康文署会颁发证书予热心服务的学员,以兹奖励。

内容简介: 运动领袖计划包括下列三项课程,所有课程均由体育总会具经验之教练或导师任教:
       
  (一) 运动行政:
1. 筹办体育比赛及体育运动的行政工作(6-8)
2. 体适能领袖生培训计划(4)
       
  (二) 运动裁判: 体育运动包括篮球(31)、足球(8)、排球(20)、羽毛球(12)及田径(15)
       
  (三) 运动指导员: 体育运动包括篮球(16)、足球(20)、排球(20)、羽毛球(21)、乒乓球(20)、剑击(20)及保龄球(12)
       
  备注:
  1. 运动行政课程为必修课程。
  2. 括号内的数字为课程时数。
  3. 体适能领袖生培训计划只供中三以上的同学修读。
  学员受训后须在学校、体育总会或有关机构参与义务体育工作,并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所有章级规定的服务时数,才可申请下列证书。学校须委任一名教师指导学员,及在学员提供服务期间负责核对其服务时数。
  各证书所要求的服务时数及申请时限如下:
 
服务类别 各章级证书要求服务时数(小时)及申请时限
一年内服务时数 两年内服务时数 三年内服务时数
基本
运动
行政
20 20 40 40
运动
裁判
10 10 20 20
运动指导员 20 20 40 40
注:
运动领袖必须取得基本证书后,再累积所需时数,才可顺序申请高一级别的证书。
       
参加资格及
名额:

学校可推荐学生、教师或家长参加,名额不限。惟报名人数超过有关课程所定的名额,则以抽签方式分配。

日期: 各项运动领袖训练班将于每年7至8月举行(田径裁判训练班则于12月举行)。康文署稍后会编订上课日期及时间,并向各学校发出独立章程及报名表,请留意康文署宣传资料。
费用:

详情请参阅有关章程。

参加办法:

将填妥的报名表【运动领袖计划报名表】,传真(传真号码:2684 9076)或邮寄至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1楼学校体育推广小组。

       

活动花絮
比赛成绩
资源中心
活动须知
sportACT奖励计划
 
     

2007|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