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项目的文件
费用
登记及提交参赛文件
参赛项目的文件
1.
获提名项目的所有资料,须在
两块A2大小(420毫米 x 594毫米)的个别展板
上展示。展板必须以轻巧及耐用物料制造,总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2.
展板上的文字应使用不小于10号的字体。展板上的资料须足以让评判委员会的成员全面评审参赛项目。
3.
展板须用约300个电脑列印的文字及至少5张照片介绍获提名项目,例如:
项目的总面积
建筑覆盖率
单位数目
建造日期
园林面积
绿化覆盖率
绿化效果
园景设计概念,例如园林布置总平面图
园艺保养安排,例如园艺策略(包括树木检查和修剪策略) ,及园艺与树木保养时间表等
园林特色
项目完成前/后的场地状况
重大或特别的限制
4.
获提名项目的绿化/园林地方必须是永久设施。可移动的花盆/花槽不计算在内。
5.
公司(园景公司/园艺保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包括其
注册标志, 不应在展板的正面显示
,只可在展板的背面显示。
6.
提供介绍获提名项目的绿化设施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及建筑的录影片段(以60秒为限),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储存格式须是 DVD/VCD/MPEG/AVI/WMV。
7.
提供上文第3段所述的高解像度(五百万像素或以上)数码照片及相关文字档案(储存格式须是TXT/DOC)的提名项目简介,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而数码照片的储存格式须是 JPEG/BMP/TIFF/RAW。
8.
提供提名项目的总平面图及上述第3段所述的园林布置总平面图(如有),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
费用
免费参加。
登记及提交参赛文件
1.
报名参赛必须填妥附录所载的登记表格,连同全部所需文件一并提交。每个获提名项目须单独使用一份登记表格。如同一项目同时参加园景设计及园艺保养组别的比赛,必须分别提交独立的登记表格、展板、照片、录影片段及软件存储的文字资料档案。
2.
填妥的登记表格须连同两块A2大小(420毫米 x 594毫米)的个别展板、介绍获提名项目的录影片段(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提名项目简介的文字档案、总平面图及高解像度数码照片(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档案格式须符合上述参赛项目的文件第6及
第
7段所述的标准),于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时或之前送达「2012 最佳园林大奖 — 私人物业」秘书处,地址如下:
新界沙田排头街1至3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11楼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运动组转交
「2012 最佳园林大奖 — 私人物业」秘书处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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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