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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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最佳园林大奖 — 私人物业
简介
一般章则
参赛文件的规定
登记表格
绿化首页
参赛文件的规定
 
参赛文件 费用 登记及提交参赛文件

参赛项目的文件

1. 获提名项目的所有资料,须在两块A2大小(420毫米 x 594毫米)的个别展板上展示。展板必须以轻巧物料制造,总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2. 展板上的文字应使用不小于10号的字体。展板上的资料须足以让评判委员会的成员全面评审参赛项目。

3. 展板须用约300个电脑列印的文字及至少5张照片介绍获提名项目,例如:

;项目的总面积
;建筑覆盖率
;单位数目
;建造日期
;园林面积
;绿化效果
;园景设计概念,例如园林布置总平面图
;园艺保养安排,例如园艺策略(包括树木检查和修剪策略)
,及园艺与树木保养时间表等
;园林特色
;项目完成前/后的场地状况
;重大或特别的限制

4. 获提名项目的绿化/园林地方必须是永久设施。可移动的花盆/花槽不计算在内。

5. 公司(园景公司/园艺保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包括其注册标志, 不应在展板的正面显示,只可在展板的背面显示。

6. 提供介绍获提名项目的绿化设施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及建筑的录影片段(以60秒为限),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储存格式须是 DVD/VCD/MPEG/AVI/WMV。

7. 提供上文第3段所述的高解像度(五百万像素或以上)数码照片,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储存格式须是 JPEG/BMP/TIFF/RAW。

8. 提供上述第3段所述的园林布置总平面图(如有),并须以光碟/数码影音光碟储存。

 

 
 
2010|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