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目标
申请资格
评核申请的准则
资助金及其用途
合作条款及模式
利益冲突
采购方式
法例和条例
递交申请表格
申请表所填报的个人资料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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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表格
请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拟办活动的详情、活动主办机构的注册证明书/豁免注册证明书(视何者适用)的副本,在活动举办日期三个月前寄交:
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绿化运动组
申请表所填报的个人资料的处理方法
1. 搜集资料的目的
申请机构在本表格内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有关资料只供申请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的资助金和其他与申请有关的事宜之用。如申请机构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政府可能无法办理其申请或与其通讯。
2. 资料受让人类别
申请机构在本表格内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或会向政府其他政策局或部门披露,以供相互参照。
3. 查阅或更改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申请机构有权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查阅的权利包括索取申请机构在本表格提供的资料的复本。如有需要,可把书面要求寄交绿化运动组(地址见上文),本署在核实签名及机构印章后,便会跟进有关要求。
查询
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绿化运动组
电话:
2601 8974
传真:
2691 726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香港运动」网址:
http://www.lcsd.gov.hk/green/b5/index.php
下载 :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申请表格, LCS 表格 824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采购政策及指引(样本)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行为守则(样本)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利益冲突申报书(样本)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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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