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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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订营
- 申请人必须在截止提交订营表日期前将填妥的订营表格寄回或传真至有关度假营,迟交表格恕不受理(邮寄表格以邮戳日期为准)。有关拟订营期及递交表格的截止日期,请参阅下表:
拟订营期
(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提交表格
截止日期 |
上年
9月30日 |
上年
10月31日 |
上年
11月30日 |
上年
12月31日 |
同年
1月31日 |
同年2月28日/
29日 |
同年
3月31日 |
同年
4月30日 |
同年
5月31日 |
同年
6月30日 |
同年
7月31日 |
同年
8月31日 |
- 如预订同一营期的人数超额,度假营将以抽签方式分配名额。抽签日期为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下午三时。(例如∶五月份的营期,会在二月第五个工作日进行抽签。) 抽签地点为个别度假营办事处。
- 如申请人在抽签当月二十日仍未收到通知,有关申请将作落选论,度假营办事处恕不另行通知落选者。
- 中签者须于通知书上列明的限期前缴付营费。
电话订营 / 亲临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或设有「康体通」服务的康体场地办事处 / 自助服务站订营
- 抽签后尚有余额,将于每月二十日上午8时30分起公开接受下列申请 :
- 电话预订 (2927 8080)
申请人可于每日上午8时30分至晚上9 时正以电话预订营位,并于预订营位当日起计3天内,前往任何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或设有「康体通」服务的康体场地办事处递交订营表格及缴付营费。
- 亲临办事处报名
申请人可亲临任何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或设有「康体通」服务的康体场地办事处/自助服务站订营,以「先到先得」方式即时办理订营手续及缴交营费。
接受订营日期 |
可订营期 |
* 当月一号至十九号 |
10天后至两个月内的营位 |
| (例如: 1月1日可订10天后即1月11日至2007年3月31日剩余的营位) |
* 当月二十号至月底 |
10天后至三个月内的营位 |
| (例如: 1月20日可订10天后即1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剩余的营位) |
预订十日内的营位
- 预订营期前十日内剩余的营位,请直接致电个别度假营办事处查询。所有订营申请(包括日营、黄昏营及宿营)的截止日期为入营前一日,本署会视乎实际情况考虑即日入营的申请。
学校优先订营
本港学校(包括幼稚园、小学、中学及特殊学校)可优先提早六个月预订日营/黄昏/宿营营位,以供举办学校活动。这项安排只适用于一般上课日(即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前一天的宿营则不适用)。
学校必须在截止订营日期前把填妥的订营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有关度假营。关于截止订营日期,请参阅下表:
营期
(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
8月 **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截止订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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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
6月30日 |
前一年
7月31日 |
前一年
8月31日 |
前一年
9月30日 |
前一年
10月31日 |
前一年
11月30日 |
前一年
12月31日 |
- |
同年
2月28日/29日 |
同年
3月31日 |
同年
4月30日 |
同年
5月31日 |
* 七月份订场只限于七月份的上课日(以教育局订定为准)。
**八月份非上课日,没有学校优先订营。
如同一营期的预订人数超额,会以抽签方式分配营位。抽签日期为每月第五个工作天下午三时(例如∶预订五月份营期的申请会在前一年十一月的第五个工作天进行抽签。)。抽签在个别度假营的办事处进行。度假营办事处会发信通知获分配营位的学校如何缴付营费。
如学校有意申请抽签后余下的营位,请致电个别度假营办事处查询和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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