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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5.24 22:53 27°C 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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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六月
  「2008最佳园林大奖」七月十八日截止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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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表扬杰出的园林设计及园艺保养,藉此持续改善私人物业的居住环境和推广公共建筑项目的绿化工作,将举办「2008最佳园林大奖」,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的提名截止日期现延至七月十八日,参加费用全免。

  「2008最佳园林大奖」由康文署主办,民政事务总署、屋宇署、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园境师学会、香港园艺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环保建筑专业议会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协办。

  获提名项目必须位于香港,任何人士、私人公司、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均可提名物业竞逐奖项,而参选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必须供公众和住客进入。

  比赛分五个组别进行,其中三组供私人物业参加,其余两组供公共建筑项目参加,详情如下:

私人物业:
(1)大型住宅物业组(单位数目超过1,000个)
   第一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二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2)住宅物业组(单位数目等于或少于1,000个)
   第三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四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3)非住宅物业组
   第五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六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公共工程项目:
(4)基础建设组
   第七类:园景设计奖
       i)  公园、花园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带
       ii) 道路、天桥、铁路、渠务工程、码头、斜坡和水塘
   第八类:园艺保养奖
       i)  公园、花园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带
       ii) 道路、天桥、铁路、渠务工程、码头、斜坡和水塘

(5)建筑物组
   第九类:园景设计奖
       i)  住宅
       ii) 非住宅
   第十类:园艺保养奖
       i)  住宅
       ii) 非住宅

  参赛者须将填妥的登记表格连同所需参选文件,于七月十八日下午五时或之前,送交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运动组,转交「2008最佳园林大奖」秘书处。

  参选手册及登记表格可于康文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从康文署网页 http://www.lcsd.gov.hk 下载。

  查询请致电2601 8974。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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