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6.19 20:14 30°C 天色良好酷热天气警告
 
* 刊物及新闻公报 *
*
* 主页 *
* *
* *
* *
* *
* *
* *
* *
* 公用表格 *
* *
* *
* *
* 招聘 *
文化在线流动应用程式
无障碍网页守则
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八月
  「器乐训练计划」及「学校器乐训练计划」公开招募初班学员
***************************

  想善用余闲,学习乐器,投入多姿多采的音乐世界,发挥儿童及青少年的音乐兴趣和潜能?

  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音乐事务处主办的「器乐训练计划」及「学校器乐训练计划」,现正公开招募二○○七至二○○八年度初班学员,欢迎从未学习乐器的儿童及青少年参加。

  「器乐训练计划」初级课程于十一月开课,可供学习的乐器达二十多种,其中包括小提琴、大提琴、竖琴、长笛、萨克管、巴松管、二胡、笛子及中阮等。为期两年的训练课程亦配备音乐通识及乐理训练,以全面发展青少年的音乐兴趣和潜能。欢迎六至十四岁的儿童及青少年参加。上课地点为音乐事务处设于湾仔、观塘、旺角、沙田及荃湾的五个音乐中心。
  
  此外,「学校器乐训练计划」初级课程亦将于十一月份,在天水围香港普通话研习社科技创意小学举办琵琶、柳叶琴和长笛课程。欢迎六至十二岁的儿童及青少年参加。

  两项计划均以广东话授课,每周以小组形式上课一小时。首年学费为一千二百六十元,次年学费为一千五百四十元,分期缴付。截止报名日期为八月十八日。申请人均需参加一项听音测试,成绩较佳者将获邀参加面试。

  「器乐训练计划」及「学校器乐训练计划」招收初班学员的章程及报名表格,可于音乐事务处各区音乐中心索取或从音乐事务处网页 http://www.lcsd.gov.hk/musicoffic 下载。

  查询请致电二五八二 五三四五(器乐训练计划),二一五八 六四六二(学校器乐训练计划)。



二○○七年八月三日(星期五)
 
  【昔日新闻公报】 【返回页首】  

文康服务显缤纷 齐心合力为社群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