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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四月
  花展摄影比赛本周六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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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春日花语」为名的「二○○五年香港花卉展览」摄影比赛,将于星期六(四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时截止收件,在花展期间拍得满意照片的市民,可将作品邮寄或于办公时间内送达「二○○五年香港花卉展览」秘书处,地址为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

  摄影比赛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合办,艺康(香港)有限公司赞助。比赛分三组:A组-「无帹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摄影」、B组-「花卉摄影」及C组-「花絮摄影」。

  A组的参赛作品必须是三月十日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展会场内拍摄无帹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的照片;其余两组的作品,只要是花展期间在会场拍摄的相片,即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8R彩色相片。

  每组设冠、亚、季军及优异奖。比赛结果将于五月底在康文署网页 http://www.lcsd.gov.hk 公布,得奖者会有专函通知领取奖品。所有得奖作品将于六月至七月期间在九龙公园拱廊及绿化教育资源中心展出。

  摄影比赛章程及报名表格于康文署各分区办事处备取,市民亦可从康文署网页下载。查询请电2723 6232。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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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