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14:30 33°C
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乱抛垃圾或煲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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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在适当时间播出以下报告: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吁请市民欢度中秋佳节之时,要保持地方清洁,爱护公物,切勿煲蜡,并须将垃圾妥善放置在垃圾箱内。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海滩、烧烤场乱抛垃圾,定额罚款是一千五百元,煲蜡则可能被判罚二千元及监禁十四天。
完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昔日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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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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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