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6.19 07:46 28°C 间有阳光几阵骤雨
 
* 刊物及新闻公报 *
*
* 主页 *
* *
* *
* *
* *
* *
* *
* *
* 公用表格 *
* *
* *
* *
* 招聘 *
文化在线流动应用程式
无障碍网页守则
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八月
  参加「器乐训练计划」初级训练 开展美妙音乐旅程
* **********************


  想善用余闲,学习乐器,投入多姿多采的音乐世界?

  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音乐事务处举办的「器乐训练计划」,现正公开招募二○○四至二○○五年度初班生,欢迎七岁至十四岁的青少年参加。

  「器乐训练计划」共有二十多种弦乐、管乐及中乐乐器以供选择,其中包括小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萨克管、笙、笛子、琵琶、古筝、二胡、中阮及扬琴等。计划更配备音乐通识及乐理训练课程,务求让学员获得更全面的音乐知识。

  「器乐训练计划」初级课程将于十一月份开课,每周以小组形式上课一节,每节一小时,每月学费为一百三十元。是项课程以广东话授课,为期两年。上课地点是音乐事务处位于湾仔、观塘、旺角、沙田及荃湾区的五个音乐中心。

  此外,音乐事务处的「学校器乐训练计划」,亦将于天水围区开办少量小提琴、笛子及琵琶的初级训练班,全年学费一千一百七十元,现正接受报名,欢迎七至十岁的青少年参加。

  「器乐训练计划」及「学校器乐训练计划」的招生章程及报名表格,现可于音乐事务处各区音乐中心索取或从音乐事务处网页 http://www.lcsd.gov.hk/musicoffice 下载。截止报名日期为八月三十一日。

  查询「器乐训练计划」详情,请致电二五八二 五三四五,查询「乐校器乐训练计划」详情,请致电二四一七 六四二九。



二○○四年八月三日(星期二)
 
  【昔日新闻公报】 【返回页首】  

文康服务显缤纷 齐心合力为社群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