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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五月
  维园集会购买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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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早(五月二十七日)应司徒华先生及李卓人先生要求,就支联会为集会购买保险一事,与他们会面。

  于会晤中,李先生表示只能找到保险公司为六月四日的集会投保,但未能找到保险公司为五月三十日的集会及其他的公众集会投保,希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就保险的规定作出豁免。

  如支联会六月四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集会有保险公司承保,当康文署收到有关的文件后会发出批准。

  康文署处理所有租用辖下场地的申请均一视同仁。所有租用人士在使用场地时必须遵守《游乐场地规例》及康文署辖下康乐场地作非指定用途的使用条件。

  租用康文署辖下场地作非指定用途活动,需为活动投保,以保障参加人士及其他使用场地的人士。

  如主办单位未能为五月三十日整项集会活动提供购买保险证明,康文署即不能将维多利亚公园的有关场地拨给主办单位专用。

  在此情况下,任何人士,包括拟参与集会的人士,均可于当日使用公园的有关设施。

  届时康文署及警方会安排充足人员驻守现场,维持公众安全及秩序。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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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