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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节目伙伴计划」现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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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现正邀请本地富经验的表演艺团及艺术家提交建议书,报名申请「节目伙伴计划」。是项计划将于二○○四/○五年度在北区大会堂及元朗剧院暨屯门大会堂推行。
「节目伙伴计划」于二○○二/○三年度首次在新界场馆推行,由于成效理想,康文署于二○○四/○五年度再次推行此项计划。
计划旨在透过文娱中心与艺术工作者之密切而长远的合作关系,建立和发展文娱中心的艺术形象和方向,并推广社区艺术教育和拓展观众;同时亦为艺术工作者提供创作空间、环境及资源,让艺术团体参与节目编排工作。
为使各艺术团体及艺术家对此计划有更深入的了解,康文署将于三月二日下午三时在元朗剧院,以及三月四日下午三时在北区大会堂举行简介会,并安排于会后在该场地参观,欢迎有兴趣人士致电报名参加。
「节目伙伴计划」简介及申请表可于以下地点索取∶北区大会堂、元朗剧院、屯门大会堂、沙田大会堂、大埔文娱中心,或浏览以下网址: http://www.lcsd.gov.hk/ndth 或 http://www.lcsd.gov.hk/ylt 或 http://www.lcsd.gov.hk/tmth
截止申请日期为二○○四年四月二日下午五时。
查询「节目伙伴计划」详情或报名参加有关简介会,可致电2694 2568(北区大会堂)或2450 7407(元朗剧院暨屯门大会堂)。
完
二○○四年二月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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