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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九月
  康文署中秋节采取行动严禁煲蜡及乱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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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昨日(九月十一日)午夜十二时为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于中秋节执行严禁煲蜡及乱抛垃圾行动中,共发出八张传票及6127次口头警告予在其辖下文康场地煲蜡及乱抛垃圾的市民。此外并没有受伤报告。

  康文署由星期三(九月十日)开始为期三日的执法行动中,首两天共发出九张传票及6248次口头警告。

  针对乱抛垃圾,本署昨日共发出一张一千五百元的定额罚款通知;而两天共发出三张定额罚款通知。

  康文署员工已于前日(九月十日)晚上七时至午夜十二时展开为期三日的执法行动,禁止市民煲蜡及乱抛垃圾。本署人员共接获六宗热线投诉,并已根据热线所提供的资料到现场调查,作出适当的执法行动。

  游乐场地规例是禁止任何人在康文署辖下游乐场地内煲蜡,包括将蜡燃烧或溶化;或将任何液体洒在或泼在热蜡之上,以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受损。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千元及入狱十四天。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最重要是市民在欢渡中秋节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清洁及切勿煲蜡。」

  至于特别设立的二十四小时热线电话: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仍会继续接受市民投诉。

  发言人续说:「康文署将会继续密切注视其辖下场地的情况,确保场地安全及清洁。」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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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