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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中秋节前夕 严禁煲蜡及乱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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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昨日(九月十日)午夜十二时为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于中秋节前夕共发出一张传票及一百二十一次口头警告予违反规例人士,检控在其辖下游乐场地煲蜡的市民。此外并没有受伤报告。
针对乱抛垃圾,本署昨日共发出两张一千五百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
康文署员工已于昨日晚上七时至午夜十二时展开为期三日的执法行动,禁止市民煲蜡。
游乐场地规例是禁止任何人在康文署辖下游乐场地内煲蜡,包括将蜡燃烧或溶化;或将任何液体洒在或泼在热蜡之上,以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受损。
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千元及入狱十四天。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最重要是市民在欢渡中秋节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清洁及切勿煲蜡。」
至于特别设立的褒蜡热线电话: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仍会于今明两日晚上七时起至午夜十二时继续接受市民投诉。
发言人续说:「康文署将会继续密切注视其辖下场地的情况,确保场地安全及清洁。」
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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