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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5.20 08:03 29°C 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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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January
 
「2010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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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表扬杰出的园林设计及园艺保养,藉此持续改善私人物业的居住环境和推广绿化工作,将举办「2010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现接受提名,截止日期为三月八日,参加费用全免。

  「2010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由康文署主办,民政事务总署、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园境师学会、香港园艺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环保建筑专业议会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协办。

  获提名项目必须位于香港。任何私营发展商和私营机构均可作出提名。获提名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必须是共用空间及可供公众或住客进入。

  比赛分三个组别进行,详情如下:

(1)大型住宅物业组(屋苑单位数目超过1,000个)

   第一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二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2)住宅物业组(屋苑单位数目等于或少于1,000个)

   第三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四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3)非住宅物业组(例如资助学校、购物商场和商业大厦)

   第五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六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参赛者须将填妥的登记表格连同所需参选文件,于三月八日下午五时或之前,送交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运动组,转交「2010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秘书处。

  参选手册及登记表格可于康文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从康文署网页http://www.lcsd.gov.hk/green/property_2010/b5/download.php下载。

  查询请致电2601 8974。

二○一○年一月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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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将举办「2010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现接受提名,截止日期为三月八日。查询请致电2601 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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