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5.21 19:42 26°C 雨
 
* 刊物及新闻公报 *
*
* 主页 *
* *
* *
* *
* *
* *
* *
* *
* 公用表格 *
* *
* *
* *
* 招聘 *
文化在线流动应用程式
无障碍网页守则
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November
 
传承珍贵地区文化遗产 「粤剧日」肩负重任
********************

  一年一度的「粤剧日」将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日)在香港文化中心举行。今届已是第七届,适逢粤剧艺术刚被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粤港澳共同拥有的首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粤剧日」亦肩负承传粤剧文化的重任,希望藉多姿多采的免费活动,把这个珍贵的地区文化遗产推得更广泛。

  今年活动将秉承去年「梨园新星耀香江」的主题,邀得一众青年和儿童粤剧演员、新秀和老倌,演出粤剧折子戏及演唱多首耳熟能详的粤曲,市民更有机会到名伶签名会和偶像作近距离接触。

  为进一步加深大众,特别是儿童及年青一辈对粤剧艺术的认识,除摊位活动外,当日更增添多个互动参与式工作坊,包括舞台化妆、戏服穿戴、身段、功架、唱腔及乐器示范和讲解。

  另外,在当晚六时开始,红伶文剑斐、李凤、洪海、陈咏仪、陈铭英、陈嘉鸣、新剑郎、刘惠鸣、邓美玲、郑咏梅、卫骏英和龙贯天,将于香港文化中心音乐厅举行免费粤曲演唱会,献唱多首精彩曲目。有兴趣的市民可于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时起,在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会堂及沙田大会堂询问处索取门票,每人限取两张门票,先到先得,派完即止。

  粤港澳三地政府由二○○三年开始,将每年十一月最后的一个星期日定为「粤剧日」,藉以扩阔观众层面,达到推广及保存粤剧的目的。本年度的「粤剧日」为「文化东亚运」节目之一。

  查询「粤剧日」活动详情请致电二二六八 七三二五,亦可浏览网页www.lcsd.gov.hk/cp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

 
  【昔日新闻公报】 【返回页首】  

文康服务显缤纷 齐心合力为社群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