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刊物及新闻公报2013.05.21 06:40 25°C 雨雷暴警告
 
* 刊物及新闻公报 *
*
* 主页 *
* *
* *
* *
* *
* *
* *
* *
* 公用表格 *
* *
* *
* *
* 招聘 *
文化在线流动应用程式
无障碍网页守则
新闻公报

图: 新闻稿图 : July
 
中秋彩灯设计比赛现接受报名
*************

  为发扬中国传统彩灯设计艺术,提高市民对传统艺术的关注和增添节日气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教育局合办「二○○九年中秋彩灯设计比赛」,现正接受报名,欢迎对彩灯设计及制作有兴趣的人士参与,发挥创意,制作别具特色的彩灯。

  今年的彩灯设计比赛分别设有小学、中学及公开组三个组别。小学、中学参赛者需经所属之小、中学报名,公开组则接受大专学生及业余人士参加。公开组现正接受报名,参赛者须于七月十七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报名表格交回湾仔爱群道十八号伊利沙伯体育馆九字楼康文署娱乐节目办事处,或传真至二五七五 ○八六四。

  每位参赛者只能以个人或小组名义递交参赛作品一件;而以小组名义参赛的作品,创作小组成员不可超过四人。同一彩灯不能参加超过一组。

  参赛的彩灯须于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三)上午十时至下午八时,连同有关的参赛标签交到香港中环爱丁堡广场五号,香港大会堂低座一楼展览厅。

  中秋彩灯设计比赛评审委员会将由艺术教育及专业人士担任,并作出最后决定,选出各组优异作品及冠、亚、季军得主。每组别的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一千八百元、一千五百元、一千二百元书券;优异奖得主可得价值四百元书券;此外,评审委员会亦会从参赛作品中甄选三件设计最突出的作品,颁发特别大奖:最佳视觉效果彩灯、最具感染力彩灯及最具创意彩灯,每位得奖者可获价值五百元书。以上各得奖者均可另得奖状及精美奖品。

  参赛彩灯将于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三日在香港大会堂低座一楼展览厅公开展出。

  「二○○九年中秋彩灯设计比赛」公开组报名表格可于康文署各主要文化场地及各公共图书馆索取,或于网页下载:www.lcsd.gov.hk/eo

  查询电话:二五九一 一三四○。

二○○九年七月十日(星期五)

 

 
  【昔日新闻公报】 【返回页首】  

文康服务显缤纷 齐心合力为社群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