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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及程序

 

申请资格

 
有意申请资助的体育团体必须符合下列所有资格:
 

  1. 是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属会;
  2. 是相关国际体育联会的属会;
  3. 根据《公司条例》注册,备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4. 是非牟利体育团体;
  5. 已成立并举办体育活动最少三年;以及
  6. 有关体育项目是/具潜质成为以下大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

 

亚洲水平

世界水平

(1)亚洲运动会

(1)奥林匹克运动会

(2)亚洲冬季运动会

(2)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3)亚洲青年运动会

(3)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4)亚洲室内武术运动会

(4)冬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5)亚洲沙滩运动会

(5)世界运动会

(6)亚洲残疾人运动会

(6)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7)亚洲青少年残疾人运动会

(7)残疾人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申请程序
 

凡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体育团体,如欲申请2014-15年度的资助,须于2013831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送交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2楼体育资助办事处(逾期恕不受理)。

查询:2601 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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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