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区议会公众艺术计划2009」初步评审结果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艺术家留驻计划2010 (AiR 2010) - 征召留驻计划提案
艺术推广办事处通讯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肩负推广本港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的责任,我们积极开展香港视觉艺术方面的发展,并于二零零一年初成立「艺术推广办事处」。旨在为我们的生活添上色彩,让艺术投入社群。办事处设于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中心改建自昔日英军营房「卡素楼」,建筑物保留了十九世纪西式建筑的风貌,加上现代化的金属支架与玻璃天幕,成为一所既揉合传统与现代,又可看透自然的独特建筑。

艺术推广办事处主要负责推广社区艺术和公众艺术,及提供专业视觉艺术设施与培训。办事处着力提供高质素及多元化的视艺活动和服务。透过不同层面,我们经常与艺术工作者及各有心推广香港艺术发展的机构、团体及单位,结为策略性的合作伙伴,配合市民的需要,把不同领域的视觉艺术形式向大众推介,从而提高公众对视觉艺术的欣赏及参与兴趣。办事处亦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艺术工作者的创作及发展。

艺术推广办事处地址:
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巴士3B、12、12A、23、23B、40及103号;或小巴1A、9、28号可达。此外,可从香港公园依路标向山上缓步而至。

查询电话:2521 3008

传真:2501 4703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45-下午1:00
下午2:00-6:00


2006|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