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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化博物馆
外借图板申请表

此栏由借用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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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借服务须知
1.   香港文化博物馆之图板可免费为以下机构提供外借服务:
  • 幼稚园、小学、中学、大专、大学及注册非牟利教育机构
  • 注册非牟利团体或机构
  •  
    2.   借用者须于运送图板当日或之前,递交附有团体或学校印鉴之证明文件副本一份,而注册非牟利团体或机构同时需要附上有关之证明文件副本,以证明其非牟利性质。证书副本必须由机构负责人正式签署,连同团体盖印,以示真确。
     
    3.   本馆会按先到先得方法安排借用申请。申请接受与否,本馆保留最后批核权。若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借出,申请人不得异议。
     
    4.   申请如获批准,本馆将以电话或传真覆实借用日期及运送事宜。
     
    5.   提取人须于运送图板当日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工作证,以便核对。
     
    6.   申请人须于约定日期运送图板,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敬请于取借用图板前至少一天,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80 8195教育组预约运送图板时间。
     
    7.   每次申请可选择五组图板,但最多只可获准借用两组图板。借用日期以一个月为限。
     
    8.   所有版权均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有。严禁对借用项目之任何部份复制。
     
    9.   在任何情况下,申请人或机构均不得向观赏者收取任何费用。
     
    10.   倘于申请人/机构借用本馆展览图板后,对其他人造成任何意外或伤亡,本馆概不负任何责任。
     
    11.   欢迎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80 8195教育组垂询。
     
    12.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十八、二十二及附表一载例的第六原则,申请人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申请人于表格内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将会存档于本馆作记录。申请人如欲查阅及更正本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请致电香港文化博物馆与本馆职员联络(电话:2180 8195 传真:3582 5866)
     本人同意上述之申请外借服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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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日期: 200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