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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录
委员会会议记录
AAB/4/2005-06
古物谘询委员会
第一二一次会议(公开会议)记录
| 日期: |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星期二) |
| 时间: | 下午四时十五分 |
| 地点: | 九龙尖沙咀海防道九龙公园文物探知馆会议室 |
| 出席者: | |
| 何承天先生,SBS,JP (主席) | |
| 陈伟群博士,JP | |
| 陈弘志教授 | |
| 冯柏栋先生,SC | |
| 洪树坚先生 | |
| 邝凯迎先生 | |
| 刘秀成议员,SBS,JP | |
| 林云峰教授 | |
| 吕慧瑜女士 | |
| 吴日章先生,JP | |
| 潘展鸿先生,JP | |
| 崔绮云博士 | |
| 杨建芳教授 | |
| 邱小菲女士,JP | |
| 叶秀华女士 | |
| 郭秀萍女士 (秘书) | |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高级行政主任(古物古迹)) | |
| 因事缺席者: | |
| 陈万雄博士,JP | |
| 香灼玑先生,JP | |
| 郭少棠教授 | |
| 林中麟先生,SBS,JP | |
| 林业强教授 | |
| 黄泽恩博士,JP | |
| 列席者: | |
| 民政事务局 | |
| 赵婉珠女士 副秘书长(3) | |
| 郭仲佳先生 首席助理秘书长(文化)2 | |
| 陈锦全先生 总行政主任(文物) | |
| 萧丽娟女士 总馆长(文物) | |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
| 钟岭海先生,JP 副署长(文化) | |
| 曾柱昭先生 助理署长(文博) | |
| 吴志华博士 执行秘书(古物古迹) | |
| 丘刘 馆长(教育及宣传) | |
| 何咏思女士 馆长(历史建筑) | |
| 孙德荣先生 馆长(考古) | |
| 林觉声先生 高级经理(古物古迹) | |
| 汤何琪珍女士 首席市场推广主任(文物及博物馆) | |
| 黄雁萍女士 高级市场推广主任(文物及博物馆) | |
| 陈静仪女士 一级行政主任(古物古迹) | |
| 规划署 | |
| 关才贵先生 助理署长/都会区及市区更新 | |
| 建筑署 | |
| 林社铃先生 高级物业事务经理/东区及古迹 | |
开会词
主席于下午四时十五分宣布会议开始。他欢迎各委员以及民政事务局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出席会议,并邀请记者报道是次会议。
| 第一项 | 奕信勋爵文物信托 (委员会文件AAB/32/2005-06) |
简介环节
主席邀请奕信勋爵文物信托(以下简称"信托")理事会主席龙炳颐教授作简介。龙教授介绍文件详列有关
奕信勋爵文物信托的以下各个方面:
| (a) | 信托的历史和成立; | |
| (b) | 信托的宗旨和为贯彻宗旨而举办的活动与计划; | |
| (c) | 受托人委员会和理事会; | |
| (d) | 基金管理;以及 | |
| (e) | 信托的新计划。 |
讨论环节
| 2. | 委员主要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如下: | |
| (a) | 政府在信托中担当的角色,信托的功能和目标;以及 | |
| (b) | 信托如何协助找出并保存古迹,以便古物谘询委员会日后可进一步与信托合作。 | |
| 3. | 龙炳颐教授和郭仲佳先生的回应如下: | |
| (a) | 民政事务局会为信托提供秘书处的支援服务,受托人委员会和理事会的成员则由行政长官委任。受托人委员会秘书处与受托人委员会和理事会保持紧密联系,确保信托的运作顺利。 | |
| (b) | 本港文物保护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有价。要达到收购属私人业权的文物遗址这个目标,需要庞大的财政资源,形式不外乎是公帑资助或私人捐赠; | |
| (c) | 在《文物建筑保护政策检讨》第一阶段公众谘询中,市民的意见是本港应成立文物信托,争取社会人士的支持和开发社会资源,以推动保存历史建筑物的工作。政府现正审议这项建议;以及 | |
| (d) | 信托过去曾资助举行多项与新界宗祠和龙跃头文物径有关的活动,这些宗祠和文物径现已为市民开放。至于市区方面,信托也曾赞助一些计划,如正义道域多利军营军火库的研究工作等。 | |
| 4. | 主席在总结时谓,古物谘询委员会和信托的工作有共通的地方,双方也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以青少年暑期活动计划为例,信托可提供财政资源,古迹办则提供专业意见。 | |
| 第二项 | 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 (委员会文件AAB/33/2005-06) |
简介环节
| 5. | 丘刘 |
|
| (a) | 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的背景和发展; | |
| (b) | 在学校和地区层面推广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的中期和长期方案;以及 | |
| (c) | 鉴于人手短缺,古迹办计划保留核心会员推广保存文物的信息,形式包括网站、通讯等,以及设计教材和教育套供学校和其他机构使用。此外,古迹办将与其他非政府机构,如国际组织CARE、长青社等建立伙伴关系,藉此推广文物教育。 | |
讨论环节
| 6. | 邝凯迎先生以其作为传播媒界一份子就这项议题申报利益。 | |
| 7. | 委员主要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如下: | |
| (a) | 既有古迹办提供专业支援和指引,可考虑于最初数年由大学考古学系或文物社的本科生带领在中学就读的青少年文物之友,使这些中学生在入读大学后可继续努力推广文物保存; | |
| (b) | 香港建筑师学会刚开始合办与文物有关的活动,对象为本科生和学生。委员建议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参与,也提议跟教育统筹局(以下简称"教统局")讨论把文物保存纳入通识教育课程。高中通识教育课程的其中一个学习范畴是社会与文化,内容涵盖环境保护、文物保存、中国的文化遗产等。由于教统局正寻找专家设计范畴如此广泛的课程,该局能否大力协助颇成疑问。不过,古迹办可紧记此事,以便日后对该局的计划作出配合; | |
| (c) | 文物探知馆是进行文物教育的适当地方,应尽量在访客并不太多的周日开放给教师和学生使用; | |
| (d) | 古迹办可考虑利用电脑媒体协助推广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举例来说,学生在二○○三年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爆发期间,曾通过教统局的网站连结"香港教育城"获取资讯,进行电子学习。如古迹办可与该网站连结,将对促进教师和学生加深了解文物保存大有帮助。除了电脑媒体外,电台也是推广文物的有效工具,例如可播放类似少年警讯的文物节目,以配合通识教育课程; | |
| (e) | 为提高中学教师对文物保存的认识,委员建议举办教师培训课程-这是教师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使教师具备相关知识,以指导学生成立文物保护社等。此外,向学校教师派发文物通讯和刊物也是推广文物教育的有效方法;以及 | |
| (f) | 可考虑利用商业活动推广文物教育,例如引进既富教育意义而商业上也属可行的电脑游戏或棋盘游戏。这些游戏如设计得宜,将可在学校以外为社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 |
| 8. | 吴志华博士的回应如下: | |
| (a) | 在推广文物教育方面,除了财政资源外,人力资源也十分重要。幸好香港建筑师学会等许多非政府机构均协助推广文物保存,长远方案则是寻找更多合作伙伴。为支持通识教育课程,古迹办曾与持份者举行会议,并安排了为期一天的研讨会,由专业人士讲解文物保存。研讨会的反应热烈,超过一百名教师参加。古迹办日后将提供教学方法和个案研究,以供教师参考,务求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 | |
| 第三项 | 元朗旧屏山警署改建为文物中心 (委员会文件AAB/34/2005-06) |
简介环节
| 9. | 吴志华博士向委员简介以下各大范畴: | |
| (a) | 通过文物探知馆和文物径两方面来推广文物保存; | |
| (b) | 把旧屏山警署改建为文物中心的背景和历史; | |
| (c) | 文物中心的拟议设施;以及 | |
| (d) | 文物中心的启用。 | |
讨论环节
| 10. | 委员主要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如下: | |
| (a) | 屏山文物径的附属设施不足,委员支持拟议的文物中心计划,以期改善文物径一带的指示牌、厕所等附属设施,而当地村民也会协助介绍当地的历史和传统。 | |
| (b) | 委员同意与区内人士合作十分重要,但文物中心作为政府历史建筑物,其日后的管理模式应由政府负责妥善监管。 | |
| 11. | 吴志华博士的回应如下: | |
| (a) | 青少年文物之友一直协助古迹办于周末在屏山文物径进行问卷调查,一些游客也曾建议文物径应作类似的改善。由于资源有限,古迹办将与当地团体合作,以期改善上址的教育和旅游设施; | |
| (b) | 鉴于人手短缺,古迹办拟把文物中心的场地管理工作外判给管理公司,工作范围包括一般查询、保安、洁净和保养服务。当地村民将于周日提供展品的导赏服务,青少年文物之友则于周末予以支援;以及 | |
| (c) | 即使文物中心的管理工作将会外判,最终的管理责任仍归古迹办,因此古迹办将采用类似文物探知馆的手法,制订详细的运作和管理方案,以供管理公司遵循。当地村民只会参与介绍当地历史和传统的工作。此外,驻文物中心附属建筑物考古文物仓库的古迹办员工也会协助监督文物中心的运作和管理。 | |
| 12. | 主席告知出席会议的记者,中国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二○○五年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中获得六个奖项,当中包括由香港夺得的两个优秀奖,分别为东华义庄修复计划和西贡盐田仔圣若瑟小堂修复计划。他认为社会人士对文物保存不遗余力,实在值得鼓励和支持。 | |
| 13. | 余无别事,会议于下午五时四十分结束。 |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古物古迹办事处
二○○五年十一月
档号:LCS AM 22/3
2004 © |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 修订日期:2009年9月1日
本页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