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古物古迹办事处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简体纯文字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昔日消息
*

主页
古物谘询委员会
关于我们
最新消息
昔日消息
考古
文物建筑
法定古迹
文物径
教育及宣传
香港文物探知馆
屏山邓族文物馆 暨文物径访客中心
碗窑展览
网上展览
文物之友
青少年文物之友
专题报告/刊物
连结
常见问题
下载区
返回文化事务
返回康文署

  景贤里公众导赏团
  文物保育
  活化历史建筑
  保育中环
  龙津石桥



*

 

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

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以古物事务监督的身分,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宣布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将山顶道75号的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

这项宣布今日在宪报刊登,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在这段期间,何东花园将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受到法定保护,包括除非获古物事务监督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在暂定古迹进行任何建筑或其他工程,或拆卸、移走、阻塞、污损或干扰暂定古迹。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该宣布让何东花园得到为期十二个月的法定保护,并让当局有更多时间与业主进一步磋商保育何东花园的方案,期间古物事务监督亦会详细考虑应否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把何东花园宣布为永久性的法定古迹。

发展局已向何东花园业主解释有关宣布的法律效力,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今早已按既定程序,就暂定古迹的宣布发信正式通知业主。

何东花园具高度历史和建筑价值,何东是香港开埠后显赫的社会领袖,在多个领域参与本地事务及作出重大贡献。何东亦是首位获香港政府准许在山顶区居住的非欧籍人士。何东花园象征华人社会地位的提升,是香港现存唯一与何东直接相关的住宅物业,亦是本港少数具中国文艺复兴风格建筑中的代表作。

古物谘询委员会于本月二十五日确定何东花园为一级历史建筑,并支持政府将何东花园宣布为暂定古迹。发展局正继续积极与业主商讨保育方案。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13分


 
2004|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2年3月28日
欢迎辞 简介 理想、使命及信念 公众节目甄选准则 古物古迹条例 职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