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诚邀第六期文物之友续会事宜
若阁下为第六期文物之友,但未能于实习期内累积十小时的活动或义务工作,请于3月31日(星期五)前i)把我们邮寄给阁下的回覆便条传真(2377 9792)回给我们;ii)直接致电樊先生(2208 4407)或iii)发放电邮给邓小姐(asmtang@lcsd.gov.hk)作续会登记。续会后,阁下将成为第七期文物之友,而您过往的活动或义务工作时数亦将累积至2006/07年度。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樊先生联络 (2208 4407)。
活动(一)
第七期文物之友迎新茶聚暨 第六期文物之友证书颁赠仪式及全年服务奖颁奖典礼
上述活动已定于四月中旬举行,现诚邀阁下出席,有关活动的详情如下:
活动(二)
四月份专题讲座
香港文物探知馆将于2006年4月份举行一系列与历史建筑有关的讲座,详情如下:
活动(三)
教师培训:新高中历史课程诠释
古物古迹办事处将与教育统筹局于4月份举行教师培训予在职教师,由于报名踊跃,演讲厅110个座位已额满。我们已安排于培训举行当日在活动室作视像转播,并预留了30个名额予文物之友,若阁下有兴趣参与上述活动,请于4月18日 (星期二)前致电邓小姐(2208 4408)报名。有关教师培训日内容及时间表,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