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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考古研究工作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在很多离岛的沿岸地区,发现了不少蕴藏古代文物和人类活动遗迹的考古遗址。这些重要发现,证明本港历史可远溯至六千年前。
香港早期的考古勘察工作,主要由一群热心的业余人士进行,例如韩义理医生(一八七七至一九七○年)、萧思雅(一八八五至一九五八年)、芬戴礼神父(一八八六至一九三六年)、戈斐侣(一八八八至一九六八年)及陈公哲等(生于一八九○年)。及至一九五○年代中叶,随着香港大学考古队(即香港考古学会之前身)的成立,有组织的考古工作才正式在香港展开。政府于一九七○年代积极参与及推行文物保护,并于一九七六年实施古物及古迹条例。根据该法例,一切考古发掘均要申请牌照,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即属违法。同年古物古迹办事处成立,负责执行法例,以保护香港的文物。政府于一九八三至八五年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分别委任顾问进行两项全港性考古调查工作,藉以评定本港已知考古遗址的潜在价值,同时普查及记录新发现的遗址。此外,政府亦邀聘多位专业的考古工作者,积极进行保存及抢救考古遗址的工作,例如涌浪(一九九二至九三年)、东湾仔北(一九九七年)及沙下(二○○一至○二年)的抢救发掘。
考古遗址经常遭受各类土地发展及市区扩展的影响,例如建造房屋、游乐场及修筑道路等工程。与世界各地业内人士的观点一样,古物古迹办事处认为考古遗址必须尽量保存。不过,要保留所有遗址当然困难重重,办事处只得在土地发展势在必行的遗址进行抢救发掘,把出土的文物和田野的纪录发表存案。
办事处近年积极参与基建工程及发展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并对配合相关的文物影响评估推行了大量的调查与研究,从而探讨适当的措施以保护本港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近年办事处于基建工程影响范围或蕴藏考古遗产的地区进行了多项考古调查及抢救发掘。有关本港近期重要考古发掘工作及发现请参阅 香港近期考古发现 。
为处理日益增加的考古发掘抢救计划,办事处经常邀请本地及海外的考古团体提供协助,以进行大型抢救发掘工作。这些发掘工作获得了重要的资料及遗物,实对本地的史前史及历史研究有极大裨助。
挖掘及搜寻古物牌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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