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古物古迹办事处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简体纯文字繁体版English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职权范围
*

主页
古物谘询委员会
关于我们
最新消息
昔日消息
考古
文物建筑
法定古迹
文物径
教育及宣传
香港文物探知馆
屏山邓族文物馆 暨文物径访客中心
碗窑展示坊
网上展览
文物之友
青少年文物之友
专题报告/刊物
连结
常见问题
下载区
返回文化事务
返回康文署

  文物保育
  活化历史建筑
  保育中环
  龙津石桥



*

 


常 见 问 题

问 1:
古物谘询委员会公开会议在何处举行?
答 1:
古物谘询委员会公开会议将在九龙公园内的香港文物探知馆会议室举行。请参阅随附位置图
 
问 2:
我如何才可知道会议日期和议程等资料?
答 2:
议程连同新闻稿将于举行会议举行的七天前发放,议程连同讨论文件会上载古迹办的网页(http://www.amo.gov.hk);会议举行前接待处也备有少量的议程和讨论文件可供索阅。
 
问 3:
会议举行前可于何处取得讨论文件?
答 3:
会议开始前30分钟接待处备有有少量的讨论文件(须作者同意)供市民索阅。
 
问 4:
我希望能够旁听古物谘询委员会公开会议,应怎样做?
答 4:
你可于会议举行前至少一个工作天,向委员会秘书处(电话:2721 1704或传真:2721 6216)预留座位。
 
问 5:
可否代他人预留超过一个座位?
答 5:
可以。每人最多可预留五个座位。
 
问 6:
如果没有预留座位,可否旁听会议?
答 6:
座位是按预留的先后次序分配给已预留座位的市民和传媒。未有预留座位的人士能否入场旁听须视乎是否尚有座位。
 
问 7:
会议是以什么语言进行?
答 7:
会议由主席决定以粤语或英语进行。大会不会提供即时传译服务。
 
问 8:
会议进行期间可否拍照?
答 8:
会议进行期间可拍照,但切勿使用闪光灯或任何照明设备,也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问 9:
会议进行期间可否提问?
答 9:
不可以。会议进行期间市民须安坐在座位上,保持肃静。
 
问 10:
会议进行期间可否随时离开?
答 10:
旁听者可随时自行离开旁听室,但重返时必须重新登记。
 

 
2004| 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
简介 职权范围 委员会成员 公开会议 特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