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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残疾人士能够独立生活,并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本署会尽可能在辖下处所和设施提供无障碍环境。
本署辖下所有场地各设一名无障碍主任,作为场地无障碍事宜的首个接触点。沙田排头街1-3号总部大楼的无障碍主任为行政主任(总务)2,有需要人士可致电
2601 8011、传真至
2603 0642或电邮至 eog2@lcsd.gov.hk 联络。其他场地的无障碍主任联络资料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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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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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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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本署亦已委任一名部门无障碍统筹经理和两名部别无障碍统筹经理,负责统筹处理署内的无障碍事宜。联络方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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