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项目(5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队际项目(2项): 男子团体(比赛项目包括3场男子单打及2场男子双打); 女子团体(比赛项目包括3场女子单打及2场女子双打)。
个人项目: 每分区每项单打项目可提名2人,每分区每项双打项目可提名2队 (每队2人)。
队际项目: 每分区每项队际项目可提名1队(每队最少7人,最多12人)。每分区最多可提名40人。
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
个人项目: 采单淘汰制。
队际项目: 初赛采小组单循环制,18区以抽签形式分为4组,其中2组,每组4区,其余2组,每组5区,每组首次名出线八强;八强至决赛赛事采单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