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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准则 |
18区在地区透过公开选拔形式,以甄选符合第四届全港运动会(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参加选拔的人士,必须符合港运会的参赛资格及持有大会认可的成绩证明,并在该区指定的报名日期内,向所属分区递交夹附有关成绩证明的报名表。各项比赛的公开选拔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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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田径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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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公开招募有兴趣代表该区参加第四届港运会的地区运动员,申请人必须符合港运会的参赛资格,并持有下列其中一项认可的成绩证明,方可参加甄选。选拔委员会/工作小组将按申请人提交的认可成绩,选拔最佳成绩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与相关项目的赛事:
- 在2012年期间,由康文署主办的地区分龄田径赛
- 特步香港田径联赛2012赛事一至赛事四
- 特步香港田径联赛2012总决赛
- 特步2012年度香港青少年分龄田径赛
- 国际田联世界田径日及公开赛2012
- 在2012年期间,由香港学界体育联会举办的中学校际田径锦标赛
- 公民全港青少年田径锦标赛2012
- 第五十一届大专周年陆运会
- 2012香港田径公开赛
- 2012香港城市田径锦标赛
- 屈臣氏田径会周年大赛2012
- 南华体育会第六十六届全港学界田径运动会
- 除上述赛事外,在2012年期间,由香港业余田径总会主办的本地赛事
- 香港业余田径总会在2012年期间的香港排名运动员首10名(以3、6、9及12月的最新公开及青年组排名榜为准);
备注:如100米、200米、100米跨栏及110米跨栏项目的申请人所持有的是人手计时成绩,其成绩会加0.24秒。
接力项目按申请人提交的个人径赛项目认可成绩选拔最佳成绩的运动员组队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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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游泳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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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公开招募有兴趣代表该区参加第四届港运会的地区运动员,申请人必须符合港运会的参赛资格,并持有下列其中一项认可的成绩证明(该成绩必须达到第四届港运会游泳比赛参赛达标时间,即香港业余游泳总会公布2012年长池游泳得分表各项目的15分成绩),方可参加甄选。选拔委员会/工作小组将按申请人提交的认可成绩,选拔最佳成绩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与相关项目的赛事:
- 在2012年期间,由康文署主办的地区分龄游泳比赛
- 由香港业余游泳总会主办下列的赛事:
- 2012年第八届香港国际公开游泳锦标赛
- 2012年长池分龄游泳锦标赛
- 2012年长池分龄游泳比赛(第一至第三组)
- 先进长池游泳锦标赛(第一部)
- 先进长池游泳锦标赛(第二部)
- 先进长池游泳锦标赛(第三部)
- 2012年周年先进游泳锦标赛
- 在2012年期间,由香港学界体育联会举办的中学校际游泳锦标赛
接力项目则由已选出的个人项目运动员组队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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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羽毛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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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举办一个港运会地区羽毛球选拔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下列其中一项认可成绩:
- 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康文署主办的该区分龄羽毛球赛各年龄组别的冠、亚、季及殿军;
- 香港羽毛球总会球员评级表中,任何一项(单打/双打/混双)评为A、B或C级的运动员(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当日的最新的球员评级表为准);
- 2011年及2012年中银香港全港羽毛球锦标赛,高级组及中级组首8名优胜者;
- 2011年及2012年中银香港全港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16至19岁组别(即2011年的92-95年组,2012年的93-96年组)及13至15岁组别(即2011年的96-98年组,2012年的97-99年组)首8名优胜者;
- 全港学界精英羽毛球比赛首8名优胜者(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当日的最新年度比赛成绩为准)。
| 个人比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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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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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际项目则由地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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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
乒乓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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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举办一个港运会地区乒乓球选拔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下列其中一项认可成绩:
- 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康文署主办的该区分龄乒乓球赛各年龄组别的冠、亚、季及殿军;
- 香港乒乓总会的排名运动员(以向该区递交申请人/队排名最高的8名/队;双打项目以2名运动员在单打排名榜所得积分总和定排名,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当日的最新排名榜为准)。
| 个人比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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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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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际项目则由地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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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网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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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举办一个港运会地区网球选拔比赛,以甄选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成绩优秀的运动员代表该区参赛。申请者必须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及下列其中一项认可成绩:
- 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康文署主办的该区分龄网球赛各年龄组别的冠、亚、季及殿军;
- 香港网球总会的男子/女子单打排名榜的排名运动员(以向该区递交申请人/队排名最高的8名/队;双打项目以2名运动员在单打排名榜所得积分总和定排名,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当日的最新排名榜为准)。
| 个人比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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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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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际项目则由地区选出个人项目的优胜者组队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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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5个体育比赛(田径、羽毛球、游泳、乒乓球及网球比赛),如各区未能透过上述公开的选拔方法选出代表参赛,则可举办一个公开赛接受区内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但没有认可成绩的人士报名参加。每项目名额为8名,如申请参赛的人数/队数超额,可以抽签方法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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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 |
篮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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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举办一个公开的港运会地区篮球选拔赛,凡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参赛名额为男、女子组各最少8队。如参赛队数超过所定名额,则计算每队于香港篮球总会2012/2013年度注册组别得分最高的其中5名运动员所得分数总和定参赛优先次序(分数计算方法为男子运动员属于甲一组得3分、甲二组得2分,而乙组得1分;女子运动员属于甲组得3分,而乙组得1分),如遇报名队伍分数相同,则以抽签方法分配先后次序。优胜队伍将代表该区参加港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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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i) |
五人足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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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举办一个公开的港运会地区男子五人足球选拔赛,凡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参赛名额8队。如参赛队数超过所定名额,则计算每队于香港足球总会球员注册组别得分最高的其中5名运动员所得分数总和定参赛优先次序,以各区选拔赛截止报名日期的最新球员注册组别为准(分数计算方法为运动员属于甲组得4分、乙组得3分、丙/丁组得2分,而青年联赛各级别得1分),如遇报名队伍分数相同,则以抽签方法分配先后次序。优胜队伍将代表该区参加港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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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ii) |
排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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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举办一个公开的港运会地区排球选拔赛,凡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参赛名额为男、女子组各最少8队。如参赛队数超过所定名额,则计算每队于香港排球总会2012/2013年度注册组别得分最高的其中6名运动员所得分数总和定参赛优先次序(分数计算方法为运动员属于甲一组得3分、甲二组得2分,而乙组得1分),如遇报名队伍分数相同,则以抽签方法分配先后次序。优胜队伍将代表该区参加港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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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3个体育选拔比赛(篮球、五人足球及排球比赛),如各区未能透过上述公开的选拔方法选出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代表队为该区出赛,则可举办一个相关体育项目的地区个人技术甄选赛公开接受任何符合港运会参赛资格的人士报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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