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古迹 - 离岛
香港横澜岛的横澜灯塔于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为法定古迹。横澜灯塔于一八九三年开始投入服务,是香港现存五座战前灯塔的其中一座。香港商贸发达,早在一八四一年前已是一个商港。当时政府和商界人士均认为需要在港口沿岸设置辅航照明设施。现今尚存的战前灯塔共有五座,分别位于青洲(两座)、横澜岛、灯笼洲及鹤咀。
横澜灯塔当时设有一座先进讯号灯,以石油为燃料,其旋转的照明仪器则浮于水银上。横澜灯塔最初由上海的中国海关管理。随着新界于一八九八年租借予英国后,灯塔于一九〇一年一月一日交由香港政府接管及操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横澜灯塔遭严重破坏,修葺工程于一九四五年展开。自一九八九年八月起,灯塔已自动化而毋须人手操作。横澜灯塔不单负起导航任务,也是利用为收集本港东面气象资料的地方,所收集的资料会送往香港天文台分析使用。该座灯塔现由海事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