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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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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定古迹 - 香港岛

梅 夫 人 妇 女 会 主 楼 外 部( 中 环 花 园 道 三 十 五 号)

 

梅夫人妇女会建于一九一四年,一九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正式落成启用。妇女会初时只为单身的欧籍职业女性提供宿舍。但自一九八五年起,住宿的女性已无分任何国籍。主楼除宿舍外,还设有图书馆、阅读室、课室等。主楼经历多次改动,宿舍房间已增到二十八个。日占期间,建筑物为日军所占用,楼内的家俬及图书馆内的书籍全失。二次大战后,主楼于一九四六年重开使用,为职业妇女提供住宿地方。

 

 
  中环花园道梅夫人妇女会主楼外部
地址 中环花园道三十五号 (图则)

图 : 交通

 
港铁
中环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如有更改,以有关机构公布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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